您好,欢迎访问民商疑难案件研究中心!
民商疑难案件研究中心 www.cnfazhi.net
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15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
中国法治2017-01-03 13:47:45
收藏 评论 分享

法[2016]449号

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15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

 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,解放军军事法院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:
 

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,现将北京阳光一佰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、习文有等生产、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案等八个案例(指导案例70-77号),作为第15批指导性案例发布,供在审判类似案件时参照。

最高人民法院

2016年12月28日

上一篇: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下一篇:指导案例72号
网友评论
文明上网理性发言,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
全部评论
查看全部评论
7
国内分站
中国法治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,未经协议授权,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
Copyright © 2014 by Chinaruleoflaw.net All rights reserved.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
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
备案号:京ICP备09001449号 京公网安备:110108008263号 许可证号:京ICP证140110号|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:(京)字第03531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:京网文(2014)0781-181号